公告日期: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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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8-54
公司债代码:112465 公司债简称:16厦港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6 厦港 02”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发行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 厦港 02”或者“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支付自 2017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
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0 月 24 日,凡在 2018 年 10 月 24 日(含)前买入
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 10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本期债券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将期满一年。根据本公司“16 厦港 02”《厦
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
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将期满一年。根据本公司“16 厦港 02”《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债券名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厦港 02(11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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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行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02%,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25 日。
9、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10、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2、 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13、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上市时间和地点:“16 厦港 02”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6、发行价格:100 元/张。
17、年付息次数:1 次。
18、每张派息额:3.02 元(含税)。
19、本付息期票面利率:3.02%。
20、本付息期期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0 月 24 日。
2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02%。
2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16 厦港 02”的票面利率为 3.02%,每 1 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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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港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0.20 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4.1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18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0 月 24 日。
2、本次除息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
3、本次付息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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