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9
关于对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47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
革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 2020 年 4 月 3 日,你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云
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集团”)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民营资本的混改项目已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A和 B,分别为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卓岑商贸有限公司,上述意向投资方尚需经昆明市委、市政府审定通过。本次混改若能顺利实施,云内集团的控股股东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为民营投资方。同时我部关注到,近期你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认真进行自查:
(1)请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请详细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3)请说明在上述事项筹划期间及筹划前六个月,你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你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4)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5)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意向投资方 A 和 B 的具体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注册号、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你公司及你 公司前十名股东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果交易对 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则请披露交易对方的 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参与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 是否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
(6)请你公司自查并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本次摘牌无 法完成的情形;如是,请充分说明并提示风险。
(7)你公司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
并同时提交相关方的书面说明等附件。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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