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3
证券代码:000903 证券简称:云内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6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内动力”)于2017年2
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7-015号),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控
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集团”)商议,现将公司2016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调整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目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积极持续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在保证云内动力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并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云内集团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3 0.80 7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末的总股本878,768,569股为基
分配总额 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
元(含税),送红股3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7股。
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审
提示 议披露后若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预案也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1)公司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说明
2016年商用车行业整体销量365.13万辆,同比增长5.80%;车用柴油机行业整
体销量288.37万台,同比增长12.05%。商用车市场的低增长态势直接影响了柴油机
的配套市场。从2016年国内车用柴油机企业销量发展形势来看,呈现多头竞争的格
局,行业集中度较高。受商用车企业内配增加的影响,体系内柴油机厂商依靠与整车厂的先天性优势持续发力高端轻柴市场,合资厂家依靠发动机产品成熟的市场配套、先进的技术、稳定的产品质量,进一步抢占了国内高端轻柴市场。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公司持续深入开展“五大攻坚战”,不断强化“五种意识”,进一步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产品创新升级,通过调整营销策略,提升售后服务质量等措施,2016年公司产品销量大幅增长,累计销售各型柴油机317,160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51%,行业销量排名由2015年的第七名上升至第一名,市场占有率也由2015年的8.47%上升至11%。截止2016年三季度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270.54万元,同比增长27.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90.58万元,同比增长11.63%。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性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审字(2016)160109号审计
报告,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515,053.63元,2015年末
未分配利润为755,802,277.40元,资本公积金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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