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送转预案披露的细节不够充分,云内动力22日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据云内动力公告称,控股股东云内动力集团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送红股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交易所要求云内动力补充说明,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控股股东复核方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规定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尽管公司在其公告中称,“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未收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云内动力股份意向的通知。”但交易所要求公司董事会核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范围应包括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云内动力股份,并请相关主体出具明确的书面承诺。此外还要求公司量化说明方案实施后对公司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