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30日晚间,新洋丰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