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关于公司拟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新洋丰资讯
2024-12-30 21: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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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
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签署的《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合作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满足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拟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
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签署的《磷系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本次项目的合作方为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均为政府机关单位,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乙方: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丙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选址宜昌高新区舒家嘴片区,总投资约 96 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
资约 5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 40 亿元,用地约 730 亩,建设 150 万吨/年选矿、80 万
吨/年硫酸装置、30 万吨/年磷酸装置、15 万吨/年食品级磷酸装置、8 万吨/年磷酸二氢钾装置、5 万吨/年阻燃剂装置、5 万吨/年多聚磷酸装置、8 万吨/年工业级磷酸一铵装置、20 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装置及配套装置。


二期计划投资约 44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38 亿元,用地约 570 亩,建设 150 万吨/
年选矿装置、80 万吨/年硫酸装置、30 万吨/年磷酸装置、15 万吨/年食品级磷酸、5 万吨/年阻燃剂、8 万吨/年磷酸二氢钾、3 万吨/年无水氟化氢装置、1 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8 万吨/年白炭黑、60 万吨/年作物专用肥。二期项目视一期项目实施情况适时推进,具体合作细节由三方另行协议约定。

上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市场行情等进行适度优化调整,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准。

2.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所属平台公司与丙方共同组建丙方控股的矿业合资公司及化工项目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具体内容另行协议约定。

(2)为满足化工项目磷矿资源配套需求,甲方鼓励丙方控股的矿业合资公司依法参与甲方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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