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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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19: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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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7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19 年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共 6 项议案。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19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及《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 4 项议案。
(五)2019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
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的议案》。

(六)2019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关于拟更换第八届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及《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三、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治理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检查,并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仔细核查。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2019 年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所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允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交易公平、价格公允,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完整,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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