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我们审核了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6月30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鞍钢财务公司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鞍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由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误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相关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附件: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7年8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筹建(银复[1997]345号),于1998年3月17日正式成立(银复[1998]88号)。公司最初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6,200万元,由5家股东出资: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30,660万元,持股比例84.7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2,490万元,持股比例为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4.14%;鞍钢附属企业公司出资1,350万元,持股比例3.73%;鞍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0.55%。
1998年9月10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股本的议案”,股东鞍钢附属企业公司、鞍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公司股东由五家变为三家: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32,210万元,持股比例88.98%;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2,490万元,持股比例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4.14%。
2008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银监复[2008]143号“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股权、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万元(含500万美元)。本次变更事项已经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8年6月27日出具鞍中科华验字[2008]第128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出资74,0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3,7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42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24%。
2012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辽银监复[2012]134号“辽宁银监局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的批复”批准,公司74.04%的股权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无偿划转至鞍钢集团公司。本次股权转换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钢集团公司出资74,0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3,7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42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24%。
2014年4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及章程修改的请示》(钢集财【2014】4号)获得辽银监发【2014】25号批复,注册资本金增加及股权变更的工作已于2014年5月底结束。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0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14亿元(其中含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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