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4-24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4月24日以书面
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共有11名董事签署意见,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