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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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85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括子公司时简统称本集团)
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7)234号]批准,由原峨眉山旅游总公司(2009年更名
为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旅游总公司)和乐山市红珠山
宾馆共同发起并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旅游总公
司以所属的峨眉山大酒店、峨眉山索道公司、风景区游山票收费站的全部资产,峨眉山风
景区水电综合开发公司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以及峨眉山万年索道有限公司 70%的权益作为
出资,乐山市红珠山宾馆以其下属的贵宾楼及附属文娱活动中心作为出资投入公司。经原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7)463 号]批准立项,上述发起人投入公司的净资产经
原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川资评(1997)16号]评估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7)
513号]确认的价值为120,959,632.77元,按照原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川国资企(1997)
49号]批准的折股比例1:0.6503折为公司国有法人股(发起人持股)计78,660,000.00元
(差额部份42,299,632.77元列入资本公积),连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28、
429号]批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00元(含内部职工股4,000,000.00元),
共计118,660,000.00元,为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经原四川会计师事
务所[川会师业一(1997)第182号]验证。1997年10月9日公司正式成立,取得注册号
为510000180843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1997年5月本公司(筹)与原峨眉山市峨眉山管理委员会(2008年11月更名
为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峨眉山管委会)签订的《关于委托
经营峨眉山风景区游山票事宜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自1997年10月起40年内峨
眉山管委会委托公司负责峨眉山风景区游山票的发售和款项收取等事项,双方就景区游山
票收入(指游山票销售所得款项包含以后涨价部分,扣除游山票本身制作、游山票房全部
管理费用、游客人身保险费和峨眉山旅游风景资源保护基金等成本和营业税后的收入)各
分配50%。公司负责风景区的环境卫生维护,维护、维修风景区现有游览道路、桥梁、安
全设施以及亭阁建筑、摩崖石刻等风景景观,峨眉山风景区的对外宣传和旅游促销工作等。
经公司200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8,660,000
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可配售股份总额为35,598,000股。其中
境内法人股股东可配股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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