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
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股份”或“公司”)2013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峨
眉山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以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06号《关于核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3年12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票28,268,551
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5.98元,扣除
12,480,000.00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67,519,995.98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于2013年12月5日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验资报告》(XYZH/2013CDA3040-2)确认。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2013年11月30日)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先期投入92,259,572.86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已利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6,727,658.33元,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2,259,572.86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1,000.44元。
(三)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本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515,924.10元;
2、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累计利息收入3,350,569.59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3,772.00元;
3、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233,042,071.0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05年7月14日制定
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05年7月18日公司第
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2006年2月24日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08年4月18日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8年5月13日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2013
年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3年1月23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议案》。
根据《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签订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峨眉雪芽茶叶生产综合投资项目”将通过全
资子公司洪雅峨眉雪芽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雅雪芽公司”)实施。为规
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峨眉山旅游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洪雅雪芽公司设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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