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中鼎股份资讯
2018-04-19 21: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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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0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条款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



十六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 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独



条 立董事三人。 立董事三人。



第三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十七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条 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 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



履行职务。 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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