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
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中鼎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年3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121,298,200股新股。国元证券依据相关规定完成非公开发行工
作,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202,025股,发行价
格为19.75元/股。2016年4月19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中鼎股份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1,959,239,993.75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
费、会计师费、股份登记费等)42,464,799.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16,775,193.87元,其中新增股本99,202,025.00元,余额1,817,573,168.87
元计入资本公积。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6
年4月2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35,226,278.41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35,226,278.41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89,497,513.22元。2017年度公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24,723,791.63元,另公司2016年度将“收购WEGU
HOLDING 100%的股权”项目的承诺募集投资额627,777,800.00元与实际投资额
609,274,100.00元的差额18,503,700.00元以及利息收支净额合计
19,019,213.65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
额为885,584,382.72元,(3)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为8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
益、利息收入及支出净额22,573,395.8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58,157,778.5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
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宣城宁国支
行营业部、徽商银行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宁国支
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因“中鼎股份汽车后市场
‘O2O’电商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