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城发环境资讯
2024-02-02 18:01:2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2-0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QG/CEVIA-201-01·10-2024

前 言

为建立、完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本规则于 2019 年 8 月 9 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二
次修订

本规则由公司资本运营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则由资本运营部起草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崔少松

本规则审核人:李飞飞

本规则批准人:

本规则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本规则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QG/CEVIA-201-01·10-20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在委员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

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
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以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
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处负责组织委员会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向委员会提交提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