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2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6鄂能01
证券代码:112476
发行总额:人民币10.0亿元
上市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上市 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销 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推荐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推荐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
2016年12月12日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
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合格A股证
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除外)发行与交易。
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所
有者权益为2,589,084.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39%;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为
1,894,288.24万元,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27.40%;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
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22,313.45万元(2013年、2014
年和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之2.3条规定:公众投资者可以
投资的债券在存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众投资者不得再买入,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1)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 AAA级;(2)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期债券上市前后,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公司承诺,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与上市推荐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了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上市推荐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事宜。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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