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资讯
2024-04-26 19: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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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3 人,由李锡元董事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情况下,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经审查,三峡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公司对三峡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所涉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原则而开展, 该交易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与三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3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度、利率情况均未超过预计。公司 2024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对与三峡财务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业务进行了专项风险评估,并制定了存款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可控。

我们同意《关于与三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
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比例,有助于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三峡集团(营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以 5,590.88 万元的价格向三峡能源转让公司所持营口能投65%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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