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5月11日以
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于 2018年5月21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共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
民币借款额度,期限为不超过 6个月,全资子公司 Beijing Hualian Mall
(Singapore)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华联”)
以自有货币资金为公司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授权董事长或者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和文件。
董事会认为,新加坡华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华联以自有货币资金为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其经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新加坡华联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