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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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20: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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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7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正飞)

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审阅各项文件,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通过与经营层交流、听取报告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运作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审计监督以及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行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委员会:刘燕(主任委员)、赵新军、蔡国斌、孔祥忠、陆正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孔祥忠(主任委员)、陆正飞、占磊

审计委员会:陆正飞(主任委员)、孔祥忠、占磊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陆正飞,男,汉族,1963 年生,中共党员。曾任南京大学国际商学
院助教、副教授、教授,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等职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现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H 股)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我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具
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陆正飞 11 11 0 0 0 0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我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具
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陆正飞 5

报告期内,我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与公司经营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未提出异议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公司的外部中介机构、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沟通交流,多次深入公司基层企业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日常经营情况,满足年度内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的要求。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我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共计 10 次,其中审计
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1 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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