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要求,以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范围主要单位包括公司管理总部、各级业务单元和分子公司,纳入评价工作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占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总额的 70.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2023 年度合
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50.61%。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
面的评价工作。
在公司层面,对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在业务层面,对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预算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等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 错报金额
等级 重大负面影响
按资产总额计算 按营业收入计算 按利润总额计算
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处
罚、相关情况已经对外
营业收入总额的 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的 3% 1% 利润总额的 5%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
影响;企业关键岗位人
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
频曝光。
重要缺陷 0.5%≤资产总额 0.5%≤营业收入 3%≤利润总额 受到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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