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徐志刚_________________
段培林__________________
王永秀__________________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