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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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川华信专(2024)第 0522 号
目录:
1、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川华信专(2024)第 0522 号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签发了“川华信审(2024)第 00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 对报告使用者及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 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
92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
(深证上〔2023〕134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92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4 号)的
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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