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焕春)
新希望资讯
2024-04-29 22:39:2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焕春)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陈焕春,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现 任中国兽医协会会长、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资源发掘与利用全国重 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中农大生猪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主 任、华中科技大学人畜共患传染病重症诊治全国重点实验室学术委 员会主任等职。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 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 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以现场出席与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提交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
情况。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

独立董 本报告期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席股 实际出席
现场出 缺席

事姓名 应参加董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 股东大会
席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会次 次数

陈焕春 16 3 13 0 0 否 4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出席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 5 次(风控 2、薪酬 3),会同其
他委员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
留部分股份授予、解除限售、调整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
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所有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举行均符合《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了独立董

事专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2023 年,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审议公司“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在会前听取了

管理层的专项汇报,就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投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详细了解公司运

作情况及查阅相关文件的前提下,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

集资金使用、回购公司股份、股权激励解锁及考核目标调整、可转债、

人事变动等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充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