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张裕A资讯
2018-04-22 16: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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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18-临0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对“政府补助”所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



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据此,



公司将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根据受益期限计入“营业外收入”。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



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据此,公司对政府补助收入的会



计处理分为三种:一是贷款贴息冲减“财务费用”;二是计入“其他收益”;三是与经营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 6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所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有利于更准确、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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