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综述
1、公司简介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公司”或"公司")是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其前身是张弼士先生于1892年创立的“张裕葡萄酿酒公司”,它是中国葡萄酒工业化生产的发祥地,历经126年,现已发展成为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主要产品有葡萄酒、白兰地等系列产品百余个品种,目前酒类产品年生产能力达20万吨,畅销全国并远销香港、东南亚、欧洲和美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2、公司社会责任观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观:上市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成员,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积极从事环境保护、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协助抢险救灾等公益事业,以自身的发展实现消费者满意、股东满意、政府满意、员工满意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满意,从而促进企业与全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公司的社会责任目标:
顾客满意—追求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与服务,预防和杜绝发生对顾客权益的重大损害。
员工满意—致力成为员工满意的最佳雇主,为员工生活和职业发展提供有竞争力的就职环境。
环境友好—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推动节能减排,致力创建绿色企业组织。
其他相关方满意—积极承担责任,努力为社会、股东和合作伙伴创造价值。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致力于建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视会、管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独立运作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切实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公司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检查评估,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加以修订完善,切实贯彻执行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对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依法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一直把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作为应尽义务,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邮件、电话等方式,积极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公平对待每位投资者,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经营决策、经理层日常管理、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经营风险控制与防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范运作,防止股东利益受到侵害。多年来,公司管理层一直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带领全体员工为公司发展做出不懈地努力,使公司股东财富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十分重视回报股东,自1997年上市以来,始终坚持现金分红政策,至2017年底累计向投资者分派现金红利65亿元,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6.5倍,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了实实在在的投资回报。
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在经营决策中,积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保证财务稳健与资产、资金安全,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相关的重大信息;公司与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仅保证了公司现金流,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良好的收益,没有发生为了股东利益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2、职工权益保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健康、安全,切实保护员工各项权益,提升员工凝聚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员工福利,重视员工培训,不断提供优质培训资源;将员工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联,积极鼓励员工及管理层不断学习,将企业进步与员工个人价值提升相融合,为员工成长提供良好平台。
公司每年招收大学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以及其他再就业人员超过200名,
为国家和社会缓解就业压力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建立和完善了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社保、医保等在内的薪酬与福利制度,确保全员参保;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尊重职工人格,关爱职工,致力于培育员工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与全体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其文本符合法律法规;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及时发放员工薪酬,稳步提高员工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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