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0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B 公告编号:2023-临 2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6 日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85.00 万股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20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85.00 万股,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15.69 元/股。
4、授予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85.00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不
设置预留份额。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1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岗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6、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公司 2021 年、2022 年
限制性股票 两年营业收入平均数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0%;(2)以公司 2021 年、2022 年两年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
公司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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