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关于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购买火电直接交易发电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银星能源资讯
2017-03-06 16: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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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07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购买火电直接交易发电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国家促进新能源消纳的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限电比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期制定了《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按照该工作方案,宁夏参与电量直接交易的火电企业按照不低于交易电量的20%通过合同转让给新能源企业,合同电量交易价格不低于火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平均价差,最高不超过平均价3倍。为了保障公司新能源发电收入,公司拟购买大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电量直接交易的发电权,按季度签署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 年电力



直接交易工作方案》,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拟在2017年按季



度分别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马莲台发电厂、六盘山热电厂签署直接交易合同电量转让合同,全年交易电量预计9.9亿千



瓦时,交易电价按照宁夏地区市场价格确定,其中 2017年一季



度暂定为90元/千千瓦时(含税、含脱硫脱硝)。



2.关联关系的说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宁夏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许峰先生、吴解萍女士、王路军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回避表决后,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经第七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6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润洲



注册资本: 502,58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火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



产权结构:中铝宁夏能源是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总资产 29,906,928,373.12 元,股东权益 6,851,879,093.52



元,实现的营业收入 4,563,140,536.74元,净利润



311,267,347.56元(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1月31日,中



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9,264,889,029.53元,股东权



益6,863,986,956.98元,实现的营业收入373,476,649.63元,



净利润2,860,886.73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电力直接交易概述



为解决新能源与火电发电成本不同,规避同一平台竞争的不公平性,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明确停止新能源企业参与市场过渡期与电力用户开展的直接交易,市场电量通过与火电企业合同电量交易和即将开展的深度调峰获得。其中火电企业合同电量交易分两个的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是先期参与直接交易的统调火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第一阶段结束后,参与交易的火电企业按照不低于交易电量20%(暂定)通过合同转让给新能源企业,为避免恶性竞争,合同电量交易不低于火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平均价差,最高不超过平均价3倍,最高限价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未购得发电权的新能源企业视为主动放弃基数以外的市场电量,连续两个交易周期未参与合同转让取得市场电量,取消该企业下一交易期参与市场资格。



发电全交易原则以季度交易为主,新能源与火电合同转让交易、新增负荷可开展月度新增交易,交易周期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运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新能源优先结算基数电量,火电优先结算市场电量。



2.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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