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鹏峰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 年,本人任职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及经营层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本人遵循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力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发表了严谨、明确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
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全部为亲自出席或列席,本
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还对
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表 1:202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鹏峰 8 3 5 0 0 否
表 2:2023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鹏峰 3 3 0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5 次,亲自出席专门
委员会会议 5 次,委托出席次数为 0,缺席次数为 0。报告期内公司
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制定,公司将
在 2024 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事项。具体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表 3:2023 年度本人出席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鹏峰 4 4 1 1
本人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委
员的应尽职责,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依据自身专业
知识和能力,认真、客观、公正地审议每项议案、参与决策、独立判
断,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行使表决权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和规则,组织召集每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其召集、召开、议事程序均符合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
本人对 2023 年度应由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紧密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投融资、年度外部审计、内控建设等方面内容。2023 年,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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