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新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1 号)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 股)
156,526,5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52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707,499,965.32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2,236,722.5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5,263,242.8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2,560,200.82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298,804,568.59 元,本年度使用 163,755,632.23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72,842,032.71 元,
理财产品余额 0.00 元,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462,560,200.82 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127,607.30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95,263,242.81 元的差异金额为存款利息 40,266,598.02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010268895066600000011 活期存款 272,842,032.71
公司营业部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000371339666600000064 活期存款 已注销
公司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060078801400000884 活期存款 已注销
合肥高新区支行
合计 272,842,032.7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