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石化机械资讯
2024-04-25 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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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履行必要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预计服务费用 20 万元以下或因事态紧急及其他特殊原因,经阐明理由并经主办单位(各分子公司或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可以简化聘用程序。

第三条 公司聘用、续聘、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及评估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决策;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下列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

(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 3 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

(三)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

(四)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者选聘的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

(五)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是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工作的执行部门,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根据审计委员会的选聘建议,组织撰拟选聘文件,并上报审计委员会;

(二)负责组织选聘程序和选聘评价,并上报审计委员会;

(三)负责根据公司决议,组织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形成会议决议、记录,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章 选聘程序

第八条 选聘方式

(一)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来保障选聘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二)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企业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包含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公司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公司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师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1)竞争性谈判: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就服务内容、服务条件进行商谈并竞争性报价,公司据此确定符合服务项目要求的最优会计师事务所;

(2)公开招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公开竞聘;

(3)邀请招标: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影响公司独立、公平、公正选聘会计师过程及选聘结果。

第九条 选聘流程

(一)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由公司审计部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形成选聘文件,上报审计委员会审议;

(二)采用公开选聘方式的,公司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

(三)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公司审计部进行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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