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关于“2015年持股计划”到期终止的提示性公告
ST国安资讯
2018-12-28 18: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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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29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5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持股计划”到期终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有限”)同意在一定前提下,向公司拟定的股权激励对象提供1650万股公司股票作为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所需股票的来源(详见2006年1月23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004)。



为了继续推进股权激励机制建设,使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等的利益与股东及公司利益相结合,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国安有限协商,公司拟通过开展持股计划的方式落实上述股改承诺内容,并于2015年12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草案(详见2015年12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83,《2015年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认购信托计划方式)》2015-85)。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国安有限在一定条件下按照特定价格授予的股票,即国安有限以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价(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为4.11元/股),在一定条件下按照特定价格10元/股授予公司持股计划。持股计划为有条件实施,从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市值需达到或超过1000亿元。



满足条件后,国安有限则以10元/份的价格将信托计划转让给持股计划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如上述条件未达到,则本次持股计划终止实施。上述条件达到后,则持股计划自始生效。公司计划在持股计划生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员工持股计划发布后,资本市场形势严峻,截止2018年12月末,公司总市值为132亿元,未达到上述考核标准,公司不再就上述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持股计划到期自动终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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