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3-20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2-07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 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15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1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的相关议案(详见 201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的议案。
2、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信诚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3、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信重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议案。
4、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
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锰酸锂等产品的议案。
5、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国安
电气总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及设备采购的议案。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
审议议案 1-3 项时,关联董事孙亚雷、罗宁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
过表决;审议议案 4-5 项时,关联董事李士林、孙亚雷、夏桂兰、罗宁、鄢钢、
李建一、张建昕、秦永忠、李恒发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表决。以上
关联董事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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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
程序合规、合法。同时,上述关联交易需在实施前将已签署的相关协议提交独立
董事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交易公平合理。
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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