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7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8-109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6日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室,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彭陵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79,226,65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79,050,0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0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6,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26,4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49,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6,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1%。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060,0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16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644%;反对166,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回平、高伟
3、结论性意见:财信发展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