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信披违规 财信发展及高管领罚单
财信发展资讯
2024-04-01 20:05:40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K图 000838_0

  4月1日,财信发展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签订协议、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公告、未在年报中披露相关事宜,收到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警示函。

  公告显示,2020年9月9日,财信发展对间接参股公司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2021年7月28日对非关联方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财务资助金额分别占发生时财信发展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02%。截至2024年3月21日,财信发展对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尚余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122.27万元未收回。

  需要注意到的是,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财信发展未签订协议,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公告,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重庆证监局表示,财信发展上述行为因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此外,重庆证监局表示,鲜先念作为时任董事长,闫大光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应负主要责任;王福顺作为时任总裁,对2021年5月离任前的违规行为应负主要责任,故对鲜先念、王福顺、闫大光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