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东莞控股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莞控股资讯
2024-04-19 21: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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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事务所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华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5 年 10 月,于 1992 年首批获得
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拥有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31.85 万元,2022 年度审计
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
二、执业纪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大华事务所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大华事务所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项目咨询

2023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本公司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与专业标准及时提供咨询意见,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良好的解决和技术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事务所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意见分歧达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如存在分歧解决事项应按照大华事务所《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本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华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在 2023 年年
报审计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对本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
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四)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大华事务所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大华事务所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即大华事务所每年开展的全所范围内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已经嵌入大华事务所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事务所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通过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大华事务所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将发现的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大华事务所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缺陷的性质和影响,采取整改措施,同时根据《执业质量事故问责办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责程序。

四、工作方案

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
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保理款预期信用损失等。

大华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华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事务所配备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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