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管理制度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股份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涵盖了数字环卫、有机、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废物处理和新能源汽车业务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筹资管理、投资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运营管理、市场开发、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销售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沟通、行政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财务报告、资金活动、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运营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子公司管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自身机构及经营特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采取访谈、调查问卷、实地查验、比较分析、穿行测试等方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根据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影响程度较以前年度稍作修改。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判断类别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营业 营业收入 0.7%≤潜在错 潜在错报<营业
收入 1.5% 报<营业收入 1.5% 收入 0.7%
净资产 潜在错报≥净资 净资产 0.7%≤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净资
产 1.5% <净资产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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