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5-05-24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曹希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迟庆峰、王鹤恕、冯建明、张忠
生、吴炳顺、陈风光、祝兴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郝玉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高管人员的任免履行了法定程序。
3、所聘任高管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可以胜任所聘任工
作。
独立董事: 刘丹萍 赵树元 邢乐成 颜庆迪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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