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74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0 人,可行权股
票期权数量为 2,786,226.00 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641,670,201.00 股的 0.43%,
行权价格 2.93 元/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
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3、2022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为期 10 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
工作,并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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