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5),现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15:00至2018年7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公司办公楼2层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丁贵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所有提案已经公司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8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8-08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一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注: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丁贵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