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农业”或“上市公司”
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智慧农业本次限售股份解禁
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08 号文核准,公司 2014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71
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4,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275,993.5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4,024,006.45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4 年 5 月 5 日,具体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
1 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330,000,000 36 个月
合计 330,000,000 -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6 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2,500,000 股,占智慧农业总股本的
5.71%,发行对象及股东名称为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上述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已被质押、冻结。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相关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类型
公司 2014 江苏江动 股份限 自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年非公开 集团有限 售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 已履行完毕
发行股票 公司
中控股股 将积极协助上市公司自收购巴里坤哈萨克自治
东、间接 县明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鑫煤 已变更为本表所列最
控股股 炭”)100%股权交易完成后五年内顺利解决同 后一项承诺
东、实际 业竞争问题,履行其公开承诺。(详细内容请见
控制人所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13-032 号公告)
作承诺 1、若上市公司在收购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明鑫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后五年内无意出售明鑫煤炭,
则承诺人承诺通过相关措施解决与上市公司的
罗韶宇、 同业竞争;
重庆东银 解决同 2、在承诺期内,若上市公司有意出售所持明鑫
控股集团 业竞争 煤炭股权,承诺人将支持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
有限公司 的承诺 的各项措施,承诺将无条件督促上市公司第一大
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董事在相关 已变更为本表所列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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