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陕西金叶:关于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金叶科教公司”)自2023
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器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才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器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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