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2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环境”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已经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和截至2019年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0,913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4.94元/股(即不低于公司董事会召开日前20交易日均价与前1日交易均价),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7年持平,且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5%、1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假设2018年度、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与2017年度持平,均为5,224.43万元(含税),且均在当年6月底之前实施完毕,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考虑转股后的新增股本,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2019年度现金分红的判断。
8、不考虑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10、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1、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
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2017年度/2017 2018年度/2018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截止2019年全部 截止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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