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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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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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7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5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6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6 日 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 11 号金鹰大厦 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6 人,代表股份 293,819,4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5.623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282,857,5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4 人,代表股份 10,961,95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329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14 人,代表股份 10,961,9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3291%。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0,961,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9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浩森、王家龙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7,989,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59%;反对5,82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3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8179%;反对5,8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7,989,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59%;反对5,82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3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8179%;反对5,8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刘建立先生、杨宇先生、侯强先生、冉然先生、任万鹏先生及张潇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刘建立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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