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 银河 公告编号:2023-027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
004),预计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
消除。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4 月 14 日公告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025),预计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将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
形,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
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
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的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1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
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
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
004),预计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
消除。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4 月 14 日公告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025),预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将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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