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4-06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本期期初余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8,538,105.35 255,892,651.47 17,354,546.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491,617.61 16,491,617.61
未分配利润 -2,425,268,855.41 -2,424,405,926.90 862,928.5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本期期初余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5,741,451.63 233,095,997.75 17,354,546.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491,617.61 16,491,617.61
未分配利润 -2,286,363,782.16 -2,285,500,853.65 862,928.51
合并利润表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