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0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水渔业
股票代码:0007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5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为便于投资者更好理解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信息披露内容,特做如下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农发集团、华农资产与中水公司分别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将中国农发集团持有的中水渔业 22.14%股份、华农资产持有的中水渔业 11.76%股份以及中国农发集团持有的舟渔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水公司。华农资产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减少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农资产直接持有中水渔业 12.63%股份,在中水渔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中水渔业总股本的 12.63%。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农资产仍将持有中水渔业 0.87%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水渔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水渔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
1、本次无偿划转各方就本次收购均已完成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2、2024 年 7 月 17 日,本次无偿划转获得中国农发集团的正式批复;
3、2024 年 7 月 18 日,中国农发集团与中水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
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和《关于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华农资产与中水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9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词汇 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水渔业/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中水公司 指 中国水产有限公司
华农资产 指 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舟渔公司 指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指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人/中国农发集团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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