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闻集团资讯
2018-04-11 18: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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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向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本议案涉及的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以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



三、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在进行中,工作量较大,相关方就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论证和完善,且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公司股票无法在预定时间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次继续停牌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申请继续停牌旨在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郭全中 张会丽 施海娜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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