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8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12154 债券简称:12盐湖0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披露了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化工”)破产重整公告(内容详见2018年9月12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间接控股子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近日,公司收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西州中院”)送达的(2018)青28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该《民事裁定书》,海西州中院认为因海虹化工未能招募到重整投资人,海虹化工管理人未能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裁定终止海虹化工破产重整程序,宣告海虹化工破产清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虹化工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盐湖海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许振琪
3、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察尔汗镇盐湖大道
5、海虹化工股权结构图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数量(万元) 持股比例
1 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5500 85%
2 青海盐湖元通钾肥有限公司 3000 10%
3 浙江海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 5%
二、破产清算的原因
因未能招募到重整投资人,海虹化工管理人未能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海西州中院裁定终止海虹化工破产重整程序,宣告海虹化工破产清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海虹化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已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前年度已对海虹化工股权投资及应收债权计提了相应损失,预计本次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根据后续破产清算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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