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公告
万年青资讯
2020-09-30 11: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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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30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0-59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二)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对已发行的
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四)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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