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0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主板监管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购销、服务等业务,获得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出审议额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况。
2、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全部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总额在授权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担保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3、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
郭华平 郭亚雄 周学军
2020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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