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9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5 月31日期间的涉税业务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自查, 公司需补缴2019 年度至2023 年5 月31日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各项税费共计1,382.02万元,需缴纳滞纳金共计562.71 万元(截至实际缴纳日),合计需缴纳1,944.73万元。